厥者必发热,热与厥相应,厥深热亦深,厥微热亦微,此四证是厥阴伤寒之定局。 ”脉而浮数,今三日而转微,身初发热,今三日而身凉,即伤寒三日,少阳脉小为欲愈之义也。
故欲与柴胡汤,必究其病在半表。 故症不必悉具,而方有加减法也。
又太阳为巨阳,阳病必发热,提纲亦不言及者,以初受病者,或未发热故也。 凡云太阳,便具恶寒头痛。
此则内外皆热而不恶寒,必其用麻黄汤后寒解而热反甚,与“发汗,解,半日许复烦,下后而微喘者”不同。温中之后,仍可用桂枝汤,其神乎神矣。
阴阳俱虚,当调其阴阳,阴阳和而病自愈,不可更用汗、吐、下法也。今人必以伤寒为重,中风为轻,但知分风寒之中、伤,而不辨风寒之轻、重,于是有伤寒见风、中风见寒之遁辞矣。
以火迫劫汗,并亡离中之阴,此为火逆矣。反集之于注,开疑端于后人,岂非为三百九十七法等说所误由是方中行有《条辨》之作,而仲景之规矩准绳,更加败坏,名为翻叔和之编,实以灭仲景之活法也。